无限公司的东主/合伙人需负的责任并无上限, 经营风险由东主/合伙人悉数承担,公司的债务亦由东主/合伙人全数负责;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及出售东主/合伙人私人名下财产. 各创业人士应在创业前谨慎考虑以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经营业务。
独资 | 合伙 | |
东主人数 | 1 人 | 2 至 20 人 |
法律地位 | 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东主私人名义拥有资产及签约 | 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合伙人名义共拥有资产及签约 |
债务责任 | 东主无限责任,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东主必须负上全责 | 除有限合伙合伙人外,其余合伙人均为无限责任;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合伙人必须负上全责 |
年结税务 | 毋须核数,私人开支不得扣除(包括东主及其配偶之薪金) | 除有限合伙合伙人外,其余合伙人均为无限责任;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合伙人必须负上全责 |
其他需知 | 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 | 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.但在某些情况下,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 |
商业登记费 | 商业登记费 |
本公司服务费 | HK$ 800 |
所需时间 | 约2-3 天 |
可得文件 | 商业登记证、公司印章 |
无限公司同样需要申报公司注册地址,本公司亦有为无限公司提供注册地址, 专线电话等服务。